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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镇的经营性房屋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房屋产权 2023-04-29 1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需要交房产税。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征收房产税,对农村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 法律分析:无论是从新建固定资产何时纳税以及房屋是否记载在"固定资产"科目中,都非常明确规定必须按房屋原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建成验收后尚未决算的,应先按暂估入帐的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待决算完成后再调整房产原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需要交房产税
    对农村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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