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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法律限制是什么?

股权转让 2023-04-29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法律规定,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封闭性限制。
    2、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
    3、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
    4、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5、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
    6、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
    7、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
    8、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
    1、有限公司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3、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限制的情形:
    一、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
    二、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置的条件,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多是依照法律的许可来进行。
    三、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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