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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与前男友同居在一起11年,在一起时,他将一处没有房产证,没有公证过的一处房产手写一份赠与书给我,并按了手印,这处房子我一直居住着到2011年8月,,去年8月我们分手了,我离开了一个月后,他收回了房子,并且租给了别人,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一个怎么办

诉讼 2012-04-20 10: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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