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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对方有原发性不育,是否可以取消婚姻登记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4-29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 婚姻登记是可以撤销的,但是需要满足一方结婚是受到胁迫的、一方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等法定的撤销情形,且当事人依法申请撤销婚姻的,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出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婚姻登记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
    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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