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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工程法》,乙方未完成甲方工程,如何结算费用

拖欠工程款 2023-04-29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工程付款方式有哪些
    1、工程付款方式有:
    (1)按月结算。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3)竣工后一次结算;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1、和解,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
  • 具体的结算方法是,分包方支付工程款,并支付从竣工合格后第二天以后的利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法律分析:具体的结算方法是,分包方支付工程款,并支付从竣工合格后第二天以后的利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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