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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人一起喝酒,其中一个发生了意外,别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4-30 0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己负责。但在以下情况下,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1、因饮酒诱发疾病、伤残甚至死亡;2、强迫性劝酒;3、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4、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喝酒醉酒导致事故的,多数情况下属于喝酒者自己的责任,是怨不得别人的,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发生一些情况,则共同饮酒人是有过错的,应该根据相应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一起喝酒,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导致他人发生事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强迫性劝酒;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交通事故等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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