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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出租屋突然死亡。房东是否可以向我们要求赔偿?

房屋租赁 2023-04-30 08: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租客在出租房里死亡的,如果是由于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租客死亡,则房东需要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如果死亡原因与出租屋本身无关的,则房东没有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租客在出租房里死亡的,如果是由于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租客死亡,则房东需要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如果死亡原因与出租屋本身无关的,则房东没有赔偿责任。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出租房死人通常不可以索赔,但是因为房屋原有缺陷,房东未及时维修,造成承租人死亡的,承租人的亲属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房东尽到相应的维护义务,因承租人个人原因造成伤害致死的,由承租人个人承担相应的损失,房东没有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有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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