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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了生育保险,但是四个孩子拿不到。公司应该在产假期间支付工资吗?

社会保险 2023-04-30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这个没有明文规定,是要看实际情况的。按《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相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故单位发放的工资可以收回。但是对于五险一金的个人扣除部分应该由谁承担,因文件上没有明文规定,建议您和单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形成了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裁定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法律分析:有生育险得发产假工资,对于生育保险基金未向女职工支付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女职工支付超出部分的产假工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法律分析:产假期间公司不对其进行考勤和发放工资,而是通过劳动合同中社会保险的生育险来支付,也就是说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看完在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如果工资高于单位平均工资或生育保险支付标准,那社保机构也只能按规定报销生产期间的支付额度部分,单位可以视情况酌情补助一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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