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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是农村户口,孩子是城市户口,孩子的户口能搬到父亲身上吗?

其他 2023-04-30 09: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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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均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与抚养权无关。所以是可以不一致的。但是最好迁到有抚养权的那一方,因为,户口跟上学有关系,户口与具有抚养权一方不在一个地方的会有些麻烦。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户口迁回农村,可以,但是存在一定的条件。根据最新规定,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有:
    1、因读书迁出,且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
    2、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且迁出人在城镇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固定居住场所的
    3、在农村居住、生活,有宅基地和耕地,在城市无工作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4、居住在城镇但无固定工作跟随父母生活的未婚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 法律分析:可以
    只要满足条件的,和普通迁移户口流程是一样的。但是双方在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户口迁移问题,应该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进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起诉方必须能够证明,孩子的户口随其迁移,对孩子有利。因为没有任何规定,双方在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将孩子的户口迁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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