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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不同意国家可以强拆危房改造

拆迁补偿 2023-04-30 1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征收不同意不可以强拆,但是如果确实为了重大公共利益,政府可以实行强拆,但需要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补偿。如果经行政裁定要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就算房屋主人不同意,也可以申请强制拆迁。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房屋征收拆迁的主要
    法律依据:
    是不同的。
    一、强拆的条件是什么:
    1、拆迁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经法院的立案审查,做出的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而且必须具有依法取得裁决职权的部门作出。
    3、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向被强制拆迁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
    4、只有在被拆迁人不自动拆除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5、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
    二、强拆要满足哪些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不同意拆房子能强拆,但强拆需要满足该房违背政策规定的前提条件,同时强拆程序必须合法。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可以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强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不同意拆房子能强拆,但强拆需要满足该房违背政策规定的前提条件,同时强拆程序必须合法。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可以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强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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