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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婚姻中借高利贷赌博,女方不知道,离婚后要不要一起还?

婚姻债务 2023-04-30 2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公借高利贷,赌钱输了,老婆一般不要还。夫妻双方只对夫妻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而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且对于高利贷,法律也是不予保护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姻期间男方因赌博欠下的债务,夫妻离婚后女方无需共同承担。赌债是个人的借款,不属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所以女方是不需要替男方还赌债的。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等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按新的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间的一方借贷款,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中[借贷款买房、买车等],并得到另一方签字认可,可以认为是夫妻方共同债务,离婚后债务双方承担偿还,如果一方借贷款并未用了共同生活中,且另一方不知情,则另一方在离婚后不必承担债务偿还,从上面提问的情况来看,此债务与女方无关,女方不必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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