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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何规定不服行政决定的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 2023-05-01 09: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机关是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则当事人可在复议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继续就该事由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十五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 对于行政决定不服的,通常首先选择行政复议,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就同一事由继续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先于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判决结果不服的,不能再就同一事由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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