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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还找不到人,没有借条,怎样才能找到人

债务追讨 2023-05-01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特别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情况,法院的诉讼时效是3年。通过法律手段有以下几种方法:1、可以申请支付令,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及利息。2、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过程中,如被告失踪或者消失找不到,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并进行缺席判决。法院判决生效后,如对方逃跑、失踪等方式不还钱,法院可以采取强手手段执行,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甚至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找不到债务人追讨欠款的方式:债务人失踪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也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
  • 有欠条找不到人起诉的方法:
    1、在欠条有效期内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时应持有欠条等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债务人不应诉的,法院会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作缺席判决;
    2、符合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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