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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间内,我无缘无故地被告知辞退,第二天当场说不要来,因为是小公司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无故辞退 2023-05-02 08: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你没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辞退你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局不开门,不等于你的权利没有地方保护。
    3、可供你选择的方法:
    ①本着好聚好散的友好态度,自行离职。两不相欠。
    ②坚决不自行离职,如果不去或者不能到单位按时到岗,记得保持电话、微信、短信联系、请假等手续,不要被制造出恶意旷工的表象;
    ③如果已经被辞退,你不服,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安排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辞退。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1、被公司辞退的,工资按劳动合同规定计算,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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