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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再次在另一个单位工作 ,还要领取社保补贴?好吗?

社会保险 2023-05-02 2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 【法律分析】:社保补贴是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于符合申领社保补贴的人员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提供身份证、失业登记证、如果是残疾人的话还需提供残疾证、申请补贴表和个人的档案材料到当地的社保局申请补贴。
    【法律依据::
    【一、《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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