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在一外资企业开车,现在被公司以星期六出车不及时为由解雇,本人在该公司上班有7年了,每月领的是月薪固定2666元,公司一直都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上班时间也没有明确规定,这样我的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是怎么定的呢?是否可以跟公司计算加班费?出车的时间表我一直都有保存,公司也一直都有帮我买社会保险,请问:我的这种情况该得到的赔偿是按7年算?也就是说可以赔我14个月的工资?那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可以跟公司要双倍工资吗?如果全权委托律师帮我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呢?费用是怎么算?办理时间要多长?谢谢!

仲裁 2012-04-24 10: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