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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立案与执行立案的区别

刑事辩护 2023-05-03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所谓审判立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书,法院受理案件,随后的阶段是案件审理。执行立案是持执行申请书的当事人和生效执行的依据,向执行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将进入执行阶段。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审判立案针对的是尚未解决的纠纷。执行立案针对的是一定的执行依据。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提起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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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执行立案和审判立案区别
    1、审判立案针对的是尚未解决的纠纷。执行立案针对的是一定的执行依据。审判立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书,法院受理案件,随后的阶段是案件审理;执行立案,是持执行申请书的当事人和生效执行的依据,向执行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将进入执行阶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执行异议怎么立案
    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执行异议的含义是指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怎么立案要看具体的情况:
    对于案外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和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案件,法院可不再区分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而是由执行法院统一进行审查,既审查执行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还要审查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但制作裁定书时应当写明对执行行为是否违法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如果案外人不服对执行标的异议的决定则不能申请复议,而是应当另行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审判立案与执行立案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审判立案是当事人将起诉状提交到法院之后,法院受理该起案件,其后续阶段为案件审理。执行立案则是当事人持执行申请书和生效的执行依据,向执行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之后将会进入到执行阶段;
    2、目的不同。审判立案针对的是一个尚未解决的纠纷。执行立案则是针对一个确定的执行依据。
    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3、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包括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立案需要的材料一般是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等。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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