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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割腕,起诉离婚,儿子的抚养权能归妇女所有吗?

子女抚养 2023-05-03 1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两方本着小孩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小孩抚养权归属,打不成协议能够诉讼解决。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娃儿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岁以下的娃儿,通常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娃儿不宜与其共有生活的;
    (2)有抚养要求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娃儿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由,娃儿确不能随母方生活的。
    2、爸妈两方协议两岁以下娃儿随父方生活,并对娃儿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岁以上未成年的娃儿,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由丧失生育本领的;(2)娃儿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娃儿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娃儿,而另一方有其他娃儿的;
    (4)娃儿随其生活,对娃儿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娃儿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娃儿共有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娃儿的要求基本相同,两方均要求娃儿与其共有生活,但娃儿单独随祖爸妈或外祖爸妈共有生活多年,且祖爸妈或外祖爸妈要求并且有本领帮助娃儿照看孙娃儿或外孙娃儿的,可作为娃儿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要求予以考虑。
    5、爸妈两方对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娃儿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持的,应考虑该娃儿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娃儿利益的前提下,爸妈两方协议轮流抚养娃儿的,可行准许。
  • 孩子抚养权的争取,可以收集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证据;对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另一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证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三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直接执行,不用办理其他手续。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父亲抚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但不尽抚养义务的;3、其他使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的原因。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考虑夫妻双方的意愿进行判决,若夫妻双方均想争取抚养权的,优先考虑跟子女感情较好的、经济和身体状况好的、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另外,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愿意跟随一方生活的,法院应当听取其意见。特殊情况下,夫妻双方也可以轮流抚养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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