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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钱给人突然死在新冠左边,贷款不是一次性的,借款人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有转账和通话记录,这些钱能拿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3-05-03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偿还法律保护范围内的本金与利息。贷款人死亡的,借贷关系并不当然消灭,贷款人有遗产的,由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依法偿还债务,但是网贷的利息如果超出法律保护的范围,继承人可以拒绝偿还。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的钱能要回来。债权人可以与对方协商,直接要求对方偿还,如果对方拒绝,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发起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因工作变动、家庭收入突然减少或者疾病等原因,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借款人可以和银行重新约定还款日期,或者减免罚息等。银行还可以通过提供保证人保证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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