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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非独生子女有一个姐姐,父母在世时立下遗嘱将房产继承为本人,请问,继承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如何办理,在哪里办理。

遗产继承 2023-05-04 07: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你姐姐配合你到公证处办理,然后去房产部门过户
  • 独生子一般能继承房产,但除不存在其他继承人外,不能全部继承。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法定继承顺序办理。法定继承按照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优于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必须先办理继承权公证
  • 一般一次就可以,一般2个月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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