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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 2023-05-04 0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构成要件有:一、行为主体为经营者。二、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四、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1、混淆行为;
    2、虚假宣传,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商业贿赂;
    4、侵犯商业秘密;
    5、低价倾销;
    6、不正当有奖销售,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7、诋毁商誉。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提起侵权诉讼,以便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第十六条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监督检查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为举报人保密。对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往往遵循以下的裁判规则:
    1、前提条件: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得判断当事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
    2、主观层面:行为人主观故意或过错;
    3、客观层面:结合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等因素论证行为具有不正当性;
    4、行为结果:给经营者利益、消费者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带来损害。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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