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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土地确权少了一亩地该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5-04 1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进行土地确权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已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并取得林权证和草地证的耕地;农户没有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私自开垦的荒地和未利用地;尚处于纠纷状态的土地不能确权。
    2、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确权土地少了一亩的,可以准备好土地的相关资料,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反映。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从实际出发,按户确权。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
    其次
  • 确权土地少了一亩的,可以准备好土地的相关资料,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反映。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从实际出发,按户确权。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
    其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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