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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离婚,同意离婚的孩子由男方抚养,现在女方强行带走孩子,不让男方探视是否违法?

子女抚养 2023-05-04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见孩子,是否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给予协助,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探望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有权不让对方探望孩子,在这种情况下,不违反相关规定,对方探望孩子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不让见孩子属于违反相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是违法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拥有探望子女的合法权利。如果抚养方不配合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探望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离婚后不让见孩子是违法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抚养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力。但如果是由于探望子女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的,会被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在改掉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后,再次恢复探望的权利。如果是私自不同意探望子女,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予依法探望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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