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私下在网上发布与他人的聊天记录是违法的吗?

网络侵权 2023-05-04 2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发布的是实名且属隐私记录的话,那涉嫌侵犯隐私权,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撤销已发记录、停止侵害,并公开道歉,赔偿损失。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 法律分析:别人的聊天记录属于别人的隐私,私自散布他人隐私属于违法。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
    同时侵犯别人的隐私权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不涉及他人隐私的是不构成违法的,如果聊天记录涉及他人隐私的,需要经过他人同意,否则就是侵犯他人的隐私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山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