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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商量一下 加盟合同的有效性

连锁加盟合同 2023-05-05 07: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加盟合同的行为有效,但不满足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的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等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加盟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况:
    1、合同一方或双方无订立合同行为能力的;
    2、合同内容或形式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其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签订加盟合同有法律效力的条件主要如下: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加盟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加盟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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