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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学校补课,还收费。我能举报吗?我举报了学校是否可能退学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5-05 08: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学校有退还学费的义务而不退还的,学生家长可以与学校协商解除,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到主管教育的教育局投诉,投诉解决不了的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 能否向学校申请退费的情形如下:
    1、如果学生因学校原因无法完成学习计划,学生要求退学和退费,学校必须退还剩余费用;
    2、开学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向学校申请退学,学校扣除手续费5%,退还剩余费用;
    3、如协议中有相关退款协议,一般以消费者和商家签订的协议为准,无效格式条款除外;
    4、学生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不能继续上课,申请退款的,不予退还;
    5、学校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并使用有关部门印制的专用票据,相关票据是学校收费和退款的唯一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法律分析:按国家规定,暑假是学生的节假日,如果学校在暑假期间补课的话,可以向当地的教育局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十二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国家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双语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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