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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员工长时间不上班,也没有履行任何请假程序。请问公司如果要解雇他,解雇过程应该怎么走才合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05 09: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规章制度是否有相应规定多长时间未上班就算自动离职?如果有相应的规定,劳动者到时间未上班视为自动辞职,无法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的
  •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就直接开除。脱岗是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
    2、如果公司的员工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话,就可以以正当的理由将其辞退,如果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且次数很多的话就可以将其辞退。
  • 法律分析:通常连续三天或者累计三天不假不到可以开除。如果用人单位非法以劳动者请假时间长作为开除劳动者的理由,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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