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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退休了。现在又工作了。工资是5000元。你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5-05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退休工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但如果退休人员在退休后,仍然有劳务费收入或经营收入,那么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3、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法律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退休工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退休人员在退休后,仍然有劳务费收入或经营收入,那么需要交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当然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退休人员再就业,不属于法定的劳动者范畴,因此所取得的收入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一般认为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而“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二者的税率是不同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6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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