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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询问股权纠纷,关于我与另一位股东的利益纠纷

股权转让 2023-05-05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纠纷是指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因为股权的产生争议。主要包括股东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产生股权时纠纷应当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之间纠纷根据纠纷原因应当提出下列不同的诉讼:
    1、因出资引发的纠纷应提出未按约定出资的违约之诉。
    2、因股权转让是否有效引发的就差应提起股权转让无效确认之诉及返还之诉。
    3、因股权转让款引发的纠纷应提起股权转让时转让款给付之诉。
    法律依据:《公司法》读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以及股东与第三人之间因股权而产生的纠纷。具体有股权转让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公司回购股权的纠纷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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