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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辞职,养老保险能否在异地续缴?

社会保险 2023-05-05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是可以异地代缴的。如果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也可以转移到异地,可以由异地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代缴养老保险费。个人的缴费年限也会累计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 社会养老保险可以异地缴费,但是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需要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单位代缴,个人不能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因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是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申请缴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 如果职工没有在异地就业的,则养老保险不可以在异地缴纳;如果职工在异地就业的,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异地,在转移之后,职工就可以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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