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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已手术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5-11 10:4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不清楚产生了什么后果,对诊疗有异议可复印病历给我分析。
  • 误诊导致严重后果,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您好,请详细描述您的情况
  • 医院误诊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医院因误诊造成患者受到严重损害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当医院医生给病人误诊了,那么可以通过医疗事故的方式来认定处理。具体而言,误诊属于一种医疗过失,而当事人应该做的是及时搜集所有病历,例如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接着需要做的是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 医生误诊找医院或卫生部门投诉。医生误诊如果造成医疗事故的,由医生所在的单位负责赔偿患者。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则误诊导致患者损害的医院不承担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你这边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 需要固定医院误诊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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