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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没有出租或装修交物业费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5-06 0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按照一般情况来讲,是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需要有力的证据,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在租户拒交物业费的情况下,房东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房屋所有人是业主,业主将房屋出租即为房东,总之是就是那位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乙方”。无论房屋的使用人是谁,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乙方”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物业费。一是遵守《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二是乙方尽自己应该尽的法定义务,与第三人(租客)无关。即使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了租客,房东这种交纳物业费的义务也不会因此而灭失。当租客拒交物业费时,物管不会向租客催缴物业费,而是回直接向业主催缴,因为租客并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任何《物业服务协议》。在房屋欠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甲方)只能向房东(乙方)主张收缴物业费的权利,这种催费行为合理合法,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在租客没有按照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期交纳物业费的情况下,房东应当依法承担连带交纳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七条规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门面房出租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支付。业主和承租人约定谁支付的,按双方约定支付物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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