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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工地上班时发生了一起事故,胳膊断了我们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5-06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找单位,单位不管可以联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如果都处理不下来,那最终的救济途径就只能法院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 可去做工伤鉴定,鉴定出级别以后就可以去找对方得到相应的赔偿。在工地出现伤亡事故区分为两种情况,如果与相关单位有劳动合同,申报工伤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费,如果没有劳动关系,按照固然受伤,可以要求承包人发包人及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伤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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