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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罚款可以异地缴纳吗?

行政处罚 2023-05-06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的罚款在异地是不可以交的。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款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进行缴纳,法院判处的罚款还应该及交纳,如果犯罪分子不进行缴纳,法院有权利对该犯罪分子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法院的罚款在异地是不可以交的。罚款主要适用于犯罪嫌疑人的附加刑,是我国目前刑罚体系中不能缺少的一部分,其主要目的在于使犯罪嫌疑人贪利不成,反而造成失财,从而有效的震慑犯罪者。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款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进行缴纳,法院判处的罚款还应该及交纳,如果犯罪分子不进行缴纳,法院有权利对该犯罪分子进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法院罚金一般只能去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如果作出判决的法院在异地可以异地缴,反之则不可以。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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