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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别人借钱,不还,别人报警说骗他钱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5-06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欠你钱,如果是真的没钱还,那你也没办法,你可以告诉他,让他去贷款或者借款给你还钱,如果有些人是假没钱,是自己有钱花,就是给别人不还钱,这种情况下,你就要来硬的,或者走司法程序,走司法程序,他绝对会给你把钱还了的,因为现在社会这种人太多太多了,自己有钱花,就是给别人不还钱,如果遇到这种人,那么你最好的办法就是走法律程序,让法律帮助你他还钱,借钱的时候是朋友,还钱的时候就不一定是朋友了,不要顾及他的感受,去要钱呗。
  • 朋友不还钱不可以报警。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欠款不还是属于民事债务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进行解决。欠钱不还,是不属于警察管理的范围的,警察不能进行处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的名义诈骗他人的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个时候可以报警进行处理。对于绝大多数的借款案件,是不能报警处理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也可以发律师函,主张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可以报警。借钱后,与债权人失去联系的,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审查确定案件性质,如果符合诈骗罪立案标准的予以立案侦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向报案人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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