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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超过1000元。我该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06 1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对于医疗费用的赔偿,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索赔。
  • 您好!那您孩子医药费花了多少钱?伤得重吗?如果伤得重的话,那就可以考虑做了伤残鉴定以后再来索赔,不能协商就可以起诉,如果伤得不重的话,那就建议你们协商解决,最好不要打官司。
  • 法律分析:按照实物价格的三倍到10倍进行赔偿,同时还可以赔偿误工费或者医疗费等等,但是没有导致客人身体出现问题的那么一般会进行协商,选择道歉等。如果因此食物中毒,即人身受到损害。法律对赔偿的项目,计算标准是法律规定的,但计算基数只能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因此,具体的数额是无法一概而论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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