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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结婚户口迁出,土地30年不变不迁出,现在娘家土地被征用可以分配补偿吗?

征地补偿 2023-05-06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征地补偿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只要土地没有收回,则依然享受补偿。补偿的项目有三项: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其中,前两项,因为户口已迁移,非常有可能被认为是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不给分配。但第三项补偿,如果依然是你经营并种植管理的,应当是正常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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