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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后,还可以更换确权人吗?

房屋产权 2023-05-06 23: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确权后可以更改户主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当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或者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法律分析:房产确权后可以变更,只需要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即可。如果房屋进行确权之后房屋的相关信息发生了变动,应当及时携带不动产权证、变更事项证明材料等必要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变更。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发生变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 房产确权后可以变更,只需要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即可。如果房屋进行确权之后房屋的相关信息发生了变动,应当及时携带不动产权证、变更事项证明材料等必要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变更。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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