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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撞人,车主需要预付医疗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07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撞人了一般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受害方无力支付医药费的,可以由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也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车辆撞人后住院费先由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垫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1、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纠纷还没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1、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纠纷还没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
  •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花费医疗费用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保险公司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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