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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产伤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5-07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要看医疗鉴定的结果。产妇之前有基础病,不适宜怀孕生产的,产妇和婴儿死亡,医院没有责任。如果是医院过错导致孩子死亡,可以要求医院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生孩子医疗事故赔偿。生孩子产生医疗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就所产生的医疗事故进行赔偿。并应当安抚好患者情绪。具体如下:1、生孩子产生医疗事故的,有负责接生的医生或者医疗机构进行赔偿;2、生孩子产生的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救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费、住院期间食宿费、交通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3、赔偿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来进行。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新生儿产伤,满足以下情形的,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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