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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立医院工作,没有签订合同。如果我想离开,他们会说扣除一个月的工资

讨薪 2023-05-07 16: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 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直接走,但需要注意,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 没签合同离职有工资。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不管有无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付给相应的报酬。没签合同劳动者可以就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拒绝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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