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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房东两个月房租,房东锁门了,但我的私人物品在里面,我该怎么拿回我的私人物品

房屋租赁 2023-05-08 09:3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没解除租赁协议前,房东无权锁门,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可以与房东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报警由警方协调比较快。
  • 可以与对方协商一下是否可以退回,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准备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以下情况下私房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房款累计满6个月的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可以报警处理,或者提请返还原物请求
  • 你好!协商解决不了问题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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