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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小孩户口在男方家母亲私自带走了孩子违法吗吗?

其他 2023-05-08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说,提问中的“男女”本就是一对夫妻,“男女一方”也就是孩子的父或母,那么,“私自带走小孩,并不犯法。因为在现行法律上,从来就没有“严禁男女(即父母)一方私自带走孩子”的法律条款。
    从你在提问中的表述中可以看出,该夫妻的感情似乎已经破裂或濒临破裂,正处在离婚的档口,在这种情况下,面对“男女一方私自带走小孩”的行为,另一方应该能了解到他们的去向。即使不知道他们的去向,也可向亲友打听情况,通过蛛丝马迹,终究能掌握孩子的去处,并通过亲友告知对方,不管离婚与否,面临的问题总得解决,光是规避显然是无用的。
    而且,“男女一方私自带走小孩”的行为,终究不能长久下去,到时你不理睬对方,或者干脆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说不定对方还会主动找你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没离婚一方私自带走孩子不犯法,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离婚一方私自带走孩子违法,可以通过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解决。
    有抚养权一方因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而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无抚养权一方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监护。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探望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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