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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失去独立性的家庭。我们现在已经58岁了。我们能收养吗?

收养 2023-05-08 1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养人应当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即收养人应当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的才能收养弃婴。并且要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 可以收养。依据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还要区分是否有配偶。(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另外,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法律分析:可以收养。依据该法律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还要区分是否有配偶。另外,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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