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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眼睛两侧缝了十几针伤情鉴定什么时候才能鉴定?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08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1、交通事故伤情鉴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进行。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一般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二、车祸伤情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车祸伤情鉴定程序如下:
    1、委托;
    2、受理;
    3、初次鉴定;
    4、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车祸伤情鉴定时间一般为24小时以内提出鉴定意见,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需要到交警处拿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然后到相关的机构做鉴定。或者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出具伤残鉴定委托书后再做伤残鉴定。受害人的肢体鉴定时间是在受伤之后的三个月,精神鉴定则是在受伤后的六个月,具体的简鉴定时间还是要看受害人的身体恢复情况。
  • 交通事故中做伤残鉴定一般是30天出结果,从鉴定机构收到申请人委托鉴定书开始计算。受害人应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经审核同意后会选择鉴定机构,特定情况下,法院会通知当事人来参加鉴定机构的选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交通事故做伤情鉴定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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