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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是质管部工作人员,偶然在档案里发现一家原料供货商提供生产许可证己过期,而该供货商恰好有一批原料刚过验收程序,正准备用于生产某一批次急需的产品,该怎么做

招标投标 2023-05-10 11: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生产许可不等同于质量合格证书,可以对这批原料的质量进行核实,如果质量合格可以使用。对供应商的行为可以发律师函告知,并责令其按照供应合同重新办理许可,并对产品质量补充提供合格证明。
  • 可以后续据此抗辩,予以确定金额。
  • 生产许可证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消费者自我判断、企业自律和市场竞争能够有效保证的,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认证认可制度能够有效保证的,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进行评价、调整和逐步缩减,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 你好,你目前的诉求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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