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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用我的名字贷款买了一辆车,现在还没有贷款,他的朋友也把车当作抵押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5-09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自己名字贷款买车上别人的户不可行,贷款人即车主,贷款人和银行主贷人和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不然就没有办法办理车辆抵押手续。买车按揭贷款就是车辆抵押贷款,指的是使用车辆作为抵押物,担保贷款的来偿还,如果到期不能归还贷款,银行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车辆,以拍卖款优先获得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二条 贷款展期: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 朋友以你的名义贷款买的车,你就是贷款人,具有还款的义务。你还款以后,可以向你朋友追偿。你朋友无法还款那么就相当于是你自己贷款买车了,处理的方式有很多,具体如下:
    1、你可以与你朋友,还有出借人协商,变更贷款协议。这样车子就是你的了,后续的贷款由你偿还;
    2、让对方把车强制收回就好了,反正车不是你开,首付也不是你付,但是你的征信会受到影响;
    3、最后期限还是还不上,银行会收回汽车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还剩下的贷款,如果拍卖所得不足贷款额,当事人要补足,如果多出贷款额,银行还会把多出的部分退给。当然,如果拒不执行,银行会去起诉,法院会判强制执行;
    4、联系你的朋友,问一下他的态度,如果你朋友对你持消极态度,那你可以直接起诉他。
    按揭买车是指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先付一部分首付,剩余部分由贷款人向购车者分期发放贷款。

  • 他人用当事人的名字贷款买车,现在无法偿还贷款,当事人需偿还贷款后收回车辆。
    作为实际购车者的担保人,在别人不能清偿贷款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也就是由担保人来全部清偿,在清偿后有向实际购车人追偿的权利。
    首先,这不仅仅是借名字,而且还要借用身份证信息。简而言之,其实就是以当事人的名义在银行贷款,一旦对方还不上钱,银行直接找的人就是当事人,因为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的款,银行就会要求当事人还钱。如果在还款过程中对方如果还款不及时,还会对当事人的信用产生不良影响,导致当事人再贷款就很困难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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