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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能否转化为商业用地?

土地纠纷 2023-05-09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宅基地可以入市。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入市必须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集体土地;
    2、须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3、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 农村宅基地可以进行经营性活动,但是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并且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房屋用途的更改,将其更改为经营性用房。经营性用房是指用于商业、工业、旅游、办公等经营性活动的房屋。住宅的用途主要是生活居住,经营性用房的用途主要是经营性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宅基地一般不可以转换成商业用地。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除外。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十二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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