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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注册不能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成立 2023-05-09 2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注册名称不能包含以下内容:
    1、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
    3、外国国家和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 公司名称注册不能包括以下内容:
    1、另一个企业名称;
    2、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3、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4、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4、其他不能包括的内容。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第十条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 公司名称注册不能包括以下内容:
    1、另一个企业名称;
    2、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3、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4、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4、其他不能包括的内容。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第十条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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