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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一方去世,如果要卖房,有个人所得税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10 07: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视情况而定。如果卖的房子属于非住宅类房屋,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如果卖的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超过5年,个税也不能减免,应纳税额是计税价格的1%;如果卖的是家庭唯一住宅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免缴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夫妻一方去世后,属于双方共有的房产应当先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割后的加上其生前的个人财产是死者的遗产,死者生前有遗嘱,依遗嘱来处理果没有遗嘱的话,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要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 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一方去世后,属于双方共有的房产应当先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割后的加上其生前的个人财产是死者的遗产,死者生前有遗嘱,依遗嘱来处理果没有遗嘱的话,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要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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